中国台湾网8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被检方视为陈水扁家洗钱“操盘手”的陈致中,除了伪证案被判刑确定,遭解除高雄市议员职务后,他另外还有公务费案洗钱及金改弊案洗钱两件官司等待宣判。其中公务费案更一审,将于8月26日宣判。他另涉金改弊案二审则将于10月13日宣判。也就是说,年底前他还有二件司法关卡要过。
据报道,陈水扁家公务费案洗钱部分,陈致中被控在母亲吴淑珍指示下,开设海外账户,并多次离台处理有关事务,检方认为他是洗钱的关键角色。特别是陈水扁家在获知海外账户情报被掌握后,检方怀疑,2006年12月15日下午,陈致中不顾母亲当天因公务费案出庭昏倒送医,赶忙离台处理海外账户资金,就是为了陈水扁家“海角七亿”一连串洗钱大计划。陈致中一直否认他在洗钱案中扮演操盘手的角色,强调他都是依照母亲的指示,离境不是为了洗钱。
公务费案洗钱部分,陈致中被判刑2年零6个月,并科罚金1.5亿元(新台币,下同)。二审时陈致中对参与洗钱部分认罪,向法官表示,罚金部分太高,非他能力所能负担。后来,合议庭考量他的能力,改判1年零2个月,并科罚金3000万元。
陈致中和检方都不服,上诉台“最高法院”后,发回更审,台“高院”更一审在今年5月间辩结,订8月26日宣判,陈致中虽仍对洗钱部分认罪,判决结果如何,即将分晓。
他另被控在金改弊案中,参与陈水扁家放在国泰世华保管室的7.4亿元洗钱部分,陈致中都否认参与洗钱,一审获判无罪,10月13日的二审宣判,能否再次全身而退,尚难预料。(中国台湾网 冯江)
[责任编辑: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