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市一谢姓男子不满女友另结新欢还提出分手要求,持水果刀限制女友行动6小时,威胁女友“要分手可以,但是要留在这里陪我3天!”并以检查女友身上是否有别的男人吻痕为由强行抚摸女友胸部,高雄地方法院依妨害自由及强制猥亵将他判刑2年。
据报道,判决指出,谢姓男子因女友另结新欢,心里很不爽快。去年1月4日上午10点半,他到女友位在高雄市前镇区的租屋处,希望女友回心转意,女友不从,他便拿出预藏的水果刀,对女友说“你今天走不出去了,要死一起死。”并出手勒住女友的脖子,将女友压制在床上。双方发生拉扯,女友企图夺刀,左手有4根指头被谢姓男子割伤。
女友求谢姓男子放过她,谢姓男子表示,“要分手可以,但是要留在这里陪我3天。”
女友利用上厕所的机会,以手机传送短信给友人王姓男子,王姓男子又联络另3名男子,当天下午4点半到被害女子的租屋处,将她救出来,并向警方报案。
法院审理时,谢姓男子矢口否认限制女友行动自由,否认以检查身体为由强行脱去女友衣物,出手抚摸女友胸部。但女友指证历历,且有验伤单及现场查获的水果刀为证,法官不采信谢姓男子的辩解,依妨害自由及强制猥亵将他判刑2年。(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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