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8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之妻吴淑珍因龙潭购地案、前101董事长陈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谳,执行刑期17年半,由台北地检署嘱托高雄地检署代为执行。吴淑珍今天(18日)到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接受评估是否适合入监服刑,医疗小组评估认为吴淑珍不适合住在监狱或是培德医院。培德医院在下午4点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将另由高雄地检署安排监护处所,稍后高雄检方将召开记者会说明。(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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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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