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市一所小学男老师背着在同校任教的妻子,分别“劈腿”(有外遇)同校另两名女老师,妻子发觉有异,在车内偷放录音笔听出奸情,控告三人妨害家庭;法院审理期间两女认错赔钱和解,男老师同意离婚并付出赡养费及房屋,妻子才撤回告诉。
该校部分同事都觉得这种情节太夸张、太离谱了,目前4人仍在同校服务,同事夹在4人之间,有时很尴尬。校方人员说,这名男老师因一时情欲“劈腿”,毁了名声,也毁了家庭,付出惨重代价。
男老师的妻子2009年发现丈夫与同校李姓及另名女老师过往密切,要求丈夫要收敛,丈夫承诺不会再发生。但2009年暑假,妻子发现丈夫说要游泳却没去,怀疑与女老师约会,在丈夫的车内偷放录音笔。
妻子从2009年8月到2010年1月间,偷录到丈夫分别与两名女老师在车内调情、暧昧对话及车震证据,而控告三人妨害家庭。两名“劈腿”女老师都承认曾和男老师发生过性行为,李姓女老师表示,有时在旅馆,有时在车内。两名女老师都以为自己是男老师婚外情的唯一情人,奸情曝光,才发现她们不是唯一。
已和丈夫分居的李姓女老师表示,原以为男老师的妻子知情且不以为意,才和男老师发生婚外情。另名女老师已离婚多年,因投资股票和该名男老师走得近,日久生情。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以三人涉及妨害家庭,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台南地院审理时,四人私下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