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6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籍“立委”邱毅昨天为陈水扁之子、高雄市议员候选人陈致中控告他侵权案出庭时,指陈致中在侦查庭中曾拒绝检方声纹比对的要求,陈致中律师罗鼎城指邱毅说的不是事实,而且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但高雄地检署证实邱毅的说法。
邱毅因在电视谈话性节目,提到坊间传闻陈致中喜欢出入风月场所等语,被陈致中控告侵权,求偿新台币200万元。高雄地院昨天第二度为此案开庭时,陈致中仍未到庭。
邱毅表示,陈致中心虚不敢出庭,唯一出庭的一次是被检方传唤,但他在查侦庭上拒绝声纹比对,并指控检方搜索他住处人文首玺大楼的管理室及中控室,是“政治干预司法”,此话被吕幸玲当庭纠正。陈致中的律师罗鼎城则指邱毅断章取义,与事实不符,且有泄露侦查内容之嫌。
昨天在法庭上,首度勘验台湾《壹周刊》记者陈肃瑜与“妮可”在四季汽车旅馆的谈话录音,全部录音约40分钟,法官认为“录音效果不良,仅勉强可供辨认”。
台媒爆陈致中与招妓男声纹相同 手机一机两号
根据《壹周刊》报道,该刊把招妓男子录音送到美国权威机构的声纹鉴定显示,召妓男的电话录音和陈致中在1月6日上《新闻挖挖哇》栏目专访的内容,比对结果“声纹相符”,再加上陈致中和召妓男使用相同手机(手机序列号相同),足以断定陈致中就是所谓的“召妓男”。
之前陈致中曾强调他的手机号码是0958开头,召妓男使用的是0953,但《壹周刊》指出,诉讼资料中发现手机号虽然不同,但手机序列号相同,也就是陈致中和“召妓男”曾用同一部手机打电话。
对于邱毅指陈致中在侦查庭中曾拒绝检方声纹比对的要求的说法,高雄地检署表示,9月30日下午3点,高雄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吕幸玲为邱毅控告陈致中妨害名誉案传陈致中出庭时,确曾要求针对疑似召妓的电话录音与陈致中本人的声音进行声纹比对,陈致中以“跟本案无关”为由当庭拒绝。(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责任编辑:刘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