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26日消息 随着陈水扁家陆续汇回台湾约5亿多新台币,二审扁家四人的刑期减轻近半;若“海角7亿”全数汇进特侦组帐户,陈水扁就可向台湾“高等法院”声请交保,不受延押2个月的拘束。
最新一期台湾《时报周刊》披露,根据陈致中在去年年初在特侦组接受讯问的笔录显示,即使7亿汇回,扁家在海外至少还有5亿元,而且这5亿元都和二次金改有关,分别由当时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与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提供与代为保管。
此外,在这份笔录中,陈致中还告诉特侦组,为了并购前台湾第一金控,台新金控董事长吴东亮,曾经在2004年给吴淑珍新台币1亿元;而当时同样也想并购第一金的华南金控董事长林明成,则对吴淑珍提出允诺。陈致中说,“如果可以促成华南并购第一金,林明成表示要多少代价都可以直接开口。”
报道说,外界常以为目前正在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的扁案,是二次金改案,其实这是错误的讲法。因为特侦组当时起诉的是国泰金高层,帮扁家在国泰世华银行保险室存放现金,当时开发金总经理辜仲莹帮吴淑珍海外理财,以及元大马家帮扁家汇款至瑞士威格林银行,这些都是洗钱案。
正确地说,二年来,陈水扁当局的二次金改案,至今未因任何贪污弊案被起诉。但是从陈致中、吴淑珍在去年初的两分笔录内容,显示扁家在二次金改中,还有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当时陈致中为了认罪协商而告诉特侦组,扁家除了原本放在国泰世华银行保险室的新台币11亿元现金(其中5.7亿元已转汇瑞士威格林银行),以及被国际洗钱防治机构艾格蒙所查获的美金2100万元外,在海外资金还有三个部分。(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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