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2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家族所涉贪污案,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二审改判有期徒刑20年,台湾“高检署”本月15日收到判决后认为有诸多用法不当情形。台湾“高检署”今天提出上诉。
据了解,台湾“高检署”上诉部分包括公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及洗钱、收受辜仲谅款项等部分,对于陈水扁、吴淑珍收受陈敏薰贿赂各被判刑8年及林德训伪证判刑2个月则不上诉。(中国台湾网 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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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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