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案二审宣判,陈水扁和其夫人吴淑珍都从无期徒刑减轻为20年有期徒刑;刑期缩水,此次的判决书也跟着缩水,上、下两册加起来总共913页,和一审的1523页相比少了近三分之一。
据报道,扁家4大案分别在公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前101董事长陈敏薰给款扁家买官等案被控贪污、洗钱,台北地方法院2009年9月11日判处陈水扁、吴淑珍二人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对扁珍分别并科2亿、3亿元(新台币,下同)罚金。
报道说,扁案的二审判决书虽然一样是份量十足,上册判决主文加下册附录厚约4.7公分,不过,内容和一审相比缩水了,一审一共分为上、中、下三册,总共1523页,二审只有两册913页。
据悉,台湾高等法院在11日二审宣判,判处陈水扁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吴淑珍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刑度较一审减轻。扁珍二审的罚金也较一审减轻,二审判分别并科罚金1.7亿、2亿元。
[责任编辑:刘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