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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称陈水扁家涉洗钱案归功于瑞士银行举发

2016年03月11日 13:26: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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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4月12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瑞士洗钱举报中心(MROS)发言人贝蒂昨日告诉台湾媒体,该中心在2008年间举报的陈水扁家族涉嫌洗钱,并非该中心怀疑陈水扁贪污,而是陈水扁家在瑞士的银行报的案。在得到报案后,经该中心调查后发现,陈水扁家有洗钱嫌疑,最后才交瑞士司法部门侦办。

  据瑞士检察院先前公开的文件,2008年8月14日,瑞士联邦候补检察官哈克曼女士发函给瑞士首都伯尔尼台湾办事处,要求台当局协助调查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夫妇于2007年向瑞士账户汇入310万美元,涉嫌洗钱。

  检察官哈克曼女士的请求协助调查信显示,黄睿靓在瑞士美林银行开设两个账户;在2007年2月与3月,汇入两笔来自新加坡瑞士信贷银行的2100万美元;同年5月,黄睿靓又委托美林银行在开曼群岛代为注册BOUCHON LTD公司,并将这笔钱转入该公司账户;2007年11月底,陈致中又将1000万美元从苏黎世的皇家苏格兰银行汇入BOUCHON LTD公司。至此,大笔款项从瑞士转入开曼群岛的“瑞士美林”账户。

  瑞士洗钱举报中心表示,因汇款人对金钱来源交待不清及事由不寻常,而瑞士自从1998年4月1日开始实施了反洗钱法,瑞士当局有义务追查陈家的洗钱行径。瑞士洗钱举报中心(MROS)发言人贝蒂说,“瑞士银行在经手涉嫌洗钱业务时,有义务向我们提供信息;举报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查,如果涉及洗钱及犯罪,举报中心会上报瑞士司法部门”。贝蒂表示,“不管银行愿不愿意,举发是瑞士反洗钱法的规定,若不举发,未来查出弊案,银行要遭惩处”。

  至于这笔7亿台币最近能否汇回台湾?台媒称目前瑞士检察官虽已同意将款项汇回台湾,但因台湾仍有死刑,瑞士当局必须保证对涉案者不实施死刑的承诺,此外陈水扁家的认罪态度也是7亿新台币能否汇回台湾的关键。(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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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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