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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弊案今最后言辩 陈水扁再拉马英九特别费护身

2010年04月09日 14:3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9日消息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今天出庭言词辩论称,台特侦组起诉陈水扁家4大案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陈水扁并再次拉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为自己辩护,称自己无涉贪污。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进行陈水扁案宣判前的最后一次言词辩论,“高等法院合议庭”让陈水扁畅所欲言。陈水扁于庭中辩称,检察官长达200页的论告书,大多以罗织、硬拗的方式将他定罪。陈水扁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并重提马英九特别费案,指特别费因大水库理论、款项因公支出,就可以无罪,为什么他的“公务机要费”不能以相同方式处理?

  至于龙潭购地与企业行贿陈水扁家等案,陈水扁再次强调,科学园区政策并非他的职权,而是台当局“行政院长”职权范围。他不满原审将“总统”职权无限上纲,同时陈水扁还辩称自己对民营金融企业没有人事任命权。

  辩论中,陈水扁并再扯上捷运文湖线涉弊,并称一品苑位于博爱特区(台湾地区行政中心)却能加盖,疑图利厂商。陈水扁说,相信这都不是马英九的授权与责任,公务机要费也是如此。陈水扁称,“公务机要费”是由他的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要他负刑事责任说不过去。

  陈水扁从头到尾坚持站着陈述,并花了近1小时重提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大水库理论,质疑陈水扁案为什么不能相同处理。高志鹏、陈莹、涂醒哲等绿营民代也到庭中旁听,并于庭讯休息时,一一上前向陈水扁点头致意。

  据了解,由于陈水扁向台“高等法院合议庭”表示,他最少需4个小时陈述,上午他仅讲了1小时;下午“高等法院合议庭”将继续开庭,让陈水扁继续辩论。(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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