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竹地区某中学体育老师范振权,不满学生未听指示练习打球,双手抓扯一名学生双耳用力摇晃,致学生左耳后2.5公分撕裂,新竹地方法院原将他依伤害罪判处拘役20日,检方上诉,法院昨天改判拘役40日、缓刑2年。
学生控诉,去年5月在学校活动中心二楼上体育课,他朝墙壁拍打排球,范振权发现后很生气,他吓得往一楼跑,但范振权一直叫他,他回到二楼,老师突然拉住他的耳朵拉扯、害他受伤,他还因此出现急性心理反应且自残。
范振权澄清,之前曾有学生朝墙壁拍打排球,球回弹时打伤学生眼睛,因此当天他特别要求学生不要往墙壁打球,但这名学生不听他很生气,情急之下才拉住对方双耳摇晃。
法官认为,范振权事后未向学生道歉,双方也未和解,将他判处拘役20日。检方不服上诉,认为就算学生没听老师的话,范应规劝或采取口头告诫等适当管教方法导正,拉扯学生双耳,已超出合理管教范围。
法官开庭时,认为范虽确未合理管教学生,但念及他无前科,加上犯后坦承犯行,之后也与被害人以68000元和解,因此改判拘役40日,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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