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公务费案,今天传唤陈水扁家友人罗施丽云等证人出庭。证人皆证称曾收受陈水扁的犒赏金,但不清楚经费来源。检辩双方一度于诘问证人时,因意见不同争吵。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提讯陈水扁,传讯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前陈水扁公室主任林德训、专员陈镇慧等被告,上午另传唤公务费相关证人罗施丽云、前陈水扁办公室行政秘书陈坤泰、秘书室参议刘导、随扈张春波等人出庭作证。吴淑珍因为天气关系未出庭。
4 名证人均证称曾收受陈水扁的犒赏金,但没有以领据签收,并不清楚犒赏金是否来自公务费。刘导证称,担任陈水扁办公室参议时,除了定期犒赏金,陈水扁还会透过林德训、马永成不定期转交现金给他。他说,曾听说定期犒赏金的来源来自公务机要费,但不定期犒赏的部分则不清楚。
罗施丽云表示,陈水扁从2000年至2008年,每年都会给她10万至20万元(新台币)不等的犒赏金,也曾2 度给她4、50 万元的款项与名单,由她转交相关人员。她对于犒赏经费来源也表示不清楚、没有过问。
检辩双方今天一度于庭中争执。检方反复讯问证人陈坤泰,是否被告知犒赏金来自公务费、收受犒赏金有无询问犒赏金来源等问题,造成辩方律师郑文龙不满检方问题重复,双方于庭中争执。审判长一度以“不要吵架”要求双方停止争辩。
合议庭下午将继续传唤曾为陈水扁拍摄宣传短片的广告人郝广才等证人出庭。此外,虽然特侦组检察官申请集体归建,但在“代理检察总长”未上任前,检察官周士瑜仍到庭公诉,特侦并无停摆。(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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