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4日消息 台北县一名体重达90公斤的16岁少女控告苏姓男网友将她拖进房内性侵。但检察官查出少女说词反复,且认为被告身材中等瘦小,要拖动苏某非常困难,认为苏某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至于少女所涉诬告罪嫌,检察官将另行调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承办检察官指出,这名少女与苏姓网友年初透过网络聊天室认识,随后成为男女朋友,并多次发生性关系。而少女母亲极力反对两人交往,却发现女儿竟将苏某带回家发生关系,少女担忧被母亲责骂,便谎称自己遭性侵。
少女原先指称,苏某3月间不满她提出分手登门谈判,却将她强行拖进房内,强压在床上性侵。但数日后少女却又改口,表示忽然想起案发两天后,又被苏某以相同手法性侵一次。
苏某到案后大喊冤枉,承认确与少女发生关系,但两人是男女朋友,当天还手牵手进房。而且当天少女母亲不巧返家,少女还叫他躲进衣柜,搞不懂为何少女要告他性侵。苏某还说,女友体重90几公斤,他根本拖不动她。
承办检察官林聪良认为,少女证词不一,况且若遭性侵两次,岂有不报警还二度开门让苏某入内的道理;此外,少女身高165公分、体重90公斤,苏某身高170公分、体重62公斤,以苏某体型想要强拖少女入房“显已非常困难”,认为苏某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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