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4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核定大陆学生赴台就学两个办法,即“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大陆地区人民赴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首批大陆学生确定于今年9月赴台,赴台大陆学生需提出10万元人民币的财力证明。大陆学生赴台后可以转系或转学,但不得“降转”,即大二要转系或转学时,不能转到他系或他校一年级就读。(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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