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地方检察署提起抗告后,台北地方法院30日再度召开羁押庭,以赖涉犯贪污罪嫌重大、同案人程宏道涉期约及交付贿赂罪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裁定两人收押禁见。
台北地检署经侦查认定,赖素如涉嫌与参与台北市双子星地产项目开发的厂商期约收贿,金额高达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且已收取100万元“前金”,赖则在议会质询、提案及表决时“帮忙”,于28日晨向台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但台北地院于29日凌晨裁定赖素如及程宏道等另两名同案人交保。台北地检署不服裁定,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成功。
案发后,赖素如辞去国民党中常委、文传会副主委、党主席办公室主任职务,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于29日就接连有党员涉入弊案,重伤国民党的形象,向全体党员和台湾民众道歉。(记者陈斌华 王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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