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赖素如称赃款已退回 律师:最重仍可判无期

2013年03月29日 13: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马英九爱将再爆涉及贪腐,台北市议员赖素如在历经羁押庭4个多小时庭讯后,于今(29)日凌晨被裁定以新台币120万元交保。有律师指出,就算如赖素如所言,事后已经将钱退还给对方,这顶多也只能说是“犯后态度良好”,贪污受贿罪依旧还是会成立,最重可判处无期徒刑。

  而关于赖素如辩称该笔款项是政治献金部份,台湾律师陈宏彬指出,政治献金必须按一定程序申报,“不是你说政治献金就是政治献金”。而且就算如赖素如在庭讯时所言,已经把收取的款项退还给对方,但这顶多也只能够说是“犯后有悔意”,整个案情在赖素如“主动介入”时,即已该当贪污犯行,不可能因为事后行为而有所改变。(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