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朝野协商14日达成共识,2013年度当局所属各机关上下班交通补助费全删;另外,公务车辆汰换年限延长2年,由现行8年延长为10年,使用里程不得低于12.5万公里,如果没达到这两个条件,预算应予删除。
亲民党团提出减列10%政令宣导费、5%委托研究费,台联党党团提出减列10%离台旅费等项目。
对于军公教人员文康活动费,朝野协商共识,由原先每人每年3840元新台币,减为每人每年2500元新台币,首长特别费则减列25%、水电费减列3%。
另外,“立法院”朝野还要求当局各机关,在业务科目及奖补助经费科目内调整委托办理费减列10%;房屋建筑、车辆、设备修缮养护费减列5%、到大陆地区旅费及离台教育训练费减列10%;对地方政府补助及对台湾团体及政府机关间补助预算减列5%。
台联党党团14日晚间表示,其他党团提案,试图将原公营事业1.2个月绩效奖金翻案,但台联党反对,未翻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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