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协商共识:机关交通补助全删 首长特别费删25%

2013年01月15日 08:23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朝野协商14日达成共识,2013年度当局所属各机关上下班交通补助费全删;另外,公务车辆汰换年限延长2年,由现行8年延长为10年,使用里程不得低于12.5万公里,如果没达到这两个条件,预算应予删除。

  亲民党团提出减列10%政令宣导费、5%委托研究费,台联党党团提出减列10%离台旅费等项目。

  对于军公教人员文康活动费,朝野协商共识,由原先每人每年3840元新台币,减为每人每年2500元新台币,首长特别费则减列25%、水电费减列3%。

  另外,“立法院”朝野还要求当局各机关,在业务科目及奖补助经费科目内调整委托办理费减列10%;房屋建筑、车辆、设备修缮养护费减列5%、到大陆地区旅费及离台教育训练费减列10%;对地方政府补助及对台湾团体及政府机关间补助预算减列5%。

  台联党党团14日晚间表示,其他党团提案,试图将原公营事业1.2个月绩效奖金翻案,但台联党反对,未翻案成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