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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涉贪案 台北法院裁定5000万元交保

2012年10月26日 07: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前台当局“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右)昨天遭台特侦组依贪污罪起诉,并在警方的戒护下移审台北地院开接押庭,林益世下车时刻意避开媒体镜头,以螃蟹横行的方式进入地院开庭。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10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5日召开接押庭后裁定,前台当局“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以新台币5000万元交保,是林益世律师期盼的10倍。

  林益世的妻子彭爱佳晚间出现在台北地院,在法院裁定林益世以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后,也神色匆忙地离开筹钱。

  台特侦组依涉贪污等4罪起诉林益世,案件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院晚间开庭时,林益世不认贪污罪,他的律师团则主张林益世无串证或灭证之虞,也始终配合检方调查,提出期盼以500万元交保。

  台北地院法官初步认为,林益世涉犯贪污治罪例等4罪,犯嫌重大,但检察官已讯问林妻彭爱佳、林母沈若兰等相关被告及证人完毕,因此无灭证、串供之虞。

  法官审酌林益世的身份地位、资力及台检察官主张的犯罪所得等因素,裁定林益世以5000万元交保后免于羁押,并限制出境及限制住居,停押期间应每天到派出所报到。(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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