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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照顾大陆配偶向来“不遗余力”

2012年08月29日 09:26 来源:环球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陆委会”28日表示,陆配、外配在台生活都享全民健保及相关社福资源,当局对他们的辅导与照顾向来“不遗余力”。

  台湾“中央社”28日报道,国台办主任王毅28日表示“婚姻不是政治,放松吧!”呼吁台湾切实重视在台大陆配偶合理诉求,进一步改善他们在居留、定居、工作、生活等方面困难,取消人为限制与歧视。

  对此,台“陆委会”28日晚间表示,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在台居留期间,都能享有全民健康保险以及相关社会福利资源。

  台“陆委会”指出,当局于2009年修正两岸条例相关规定,将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年限由8年缩短为6年,并全面放宽工作权,使大陆配偶结婚来台居留后,不需申请工作证即可在台工作。这项规定自2009年8月14日起施行。

  台“陆委会”表示,为了进一步保障大陆配偶在台生活权益,已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着手推动修正两岸条例相关规定,使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相关权益事项趋于一致,相关法律修正草案将于近日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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