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陆委会主委”赖幸媛10日说,已替台商争取到更好、更有时效的保障;部分人士以“殖民地”形容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这是非常不正确也不妥当的”。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赖幸媛10日晚间率协商代表团前往“行政院”,报告“陈江会谈”(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与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主持的制度化协商)成果。她在出席会后记者会时,作上述表示。
民主进步党主席苏贞昌9日声称“台商的地位还不如外商、港商”,并且指投保协议“完全是沦为次殖民地的待遇”。
对于相关言论,赖幸媛说:“用殖民地来形容我们的投保协议,是非常不正确以及不妥当的说法”。
她说,仔细检视投保协议内容,比起大陆和其他国家签署的投保协定,政府在很多实质地方都争取到更好、更有时效保障;例如人身安全相关规范,一般不会纳入国际投保协定,“我们放入专款,以共识文件(规定)24小时通知家属,这个就是台商要的”。
根据“陆委会”提供的书面补充,投保协议在条文体例、制定标准方面,与国际的双边投资协定大致符合,且替台商争取到比外商、港商更优惠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