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宇昌案余波荡漾,何大一前天投书媒体表示,选举期间,部分人士对宇昌案“恶意污蔑”;“国发基金”前召集人刘忆如昨晚说,当时“立法院”、“行政院”、“监察院”、特侦组,都要求针对宇昌案提出调查报告,“国发基金”必须回应,绝非她个人名义。
“国发基金”执行秘书林桓昨天说,选举期间,民进党对刘忆如提起诉讼,刘忆如曾表示保留“法律追诉权”,这是以个人名义主张的法律权利,但刘忆如所言都是与执行公务有关。
林桓也再度质疑,“中研院院士”何大一没有参与第二次新药评估。
何大一前天投书表示,“国发基金”曾在2005年和2007年两度邀请他评估,关于TNX—355新药开发案的南华案和宇昌案。
但林桓表示,2007年TNX—355的新药开发案,是“行政院”“专案核准”;他昨天上午翻遍所有档案卷宗,完全看不到何大一有参与审议评估的资料,“何大一的署名只有一个,就是2005年的南华评估案”。
林桓说,他不知道哪一位长官邀请何大一参与评估,至少在他能够翻阅的“国发基金”档案中,都没有何大一第二度参与的文件,“可能是何大一记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