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18日刊出评论说,多年来,林毅夫不断呼吁台湾方面让他无条件返台祭祖,但台军方如铁板一块,让其“返乡梦”始终遥不可及。两岸已进入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阶段,“敌对状态”根本就是名存实亡。在两岸关系已经进入和平发展的新形势下,台方也须与时俱进,摒弃旧思维,让林毅夫早日返台探亲祭祖。
文章摘编如下:
又是一年清明时节,海峡两岸的炎黄子孙无不忙于返乡祭祖、缅怀先人,但有一位定居大陆、故乡在台湾的孝子,每年此时只能暗自垂泪、遥拜父母,一道浅浅的台湾海峡对他而言却如万丈深渊难以跨越。
虽贵为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经济领域上的难题,却难以攻克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他便是被称为“中国人之光”的林毅夫。多年来他不断呼吁台湾方面让他无条件返台祭祖,但台湾军方如铁板一块,让其“返乡梦”始终遥不可及。
三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时任台湾军防最前线金门马山连连长的林正谊(后改名林毅夫),从金门泅水渡过台湾海峡来到大陆。至此台湾军方认定其行为属于“叛逃”重罪。其实,林毅夫的举动不过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特定时空背景之下的无奈之举。当时两岸由于政治历史原因而被人为分隔了三十年,无数个家庭因此支离破碎、天隔一方。纵使天上的牛郎织女每年7月7日亦可在银河鹊桥相会一次,以解相思之苦,但两岸同胞却是数十年不得相见,人间悲剧莫过于此了。
林毅夫日前表示,台湾与大陆分离是历史悲剧,当时选择以特殊的方式离开,不是不喜欢台湾,而是认为台湾人也是中国人,不仅学校是这样教育,家里的祖先神主牌也是清楚写着“我们是从大陆来的”。这番表白让人动容。两岸同根同源,本就是一家人,往来如回家,何来“叛逃”之说?
对于林毅夫的返乡请求,台湾即使不从人道主义考虑,回归法律层面也有商榷之处。岛内法律规定,所谓“投敌罪”等重大罪行的追溯期最长为30年。照此推算,林毅夫至今离台33年,台当局不能再向他追究法律责任了。但台湾军方却坚称林毅夫的“投敌行为”仍在持续中,因而没有追溯期的问题,只有林毅夫离开大陆之日起,“投敌行为”才算结束,而且倘若林毅夫回台,必须受审。这一有悖法例的公告随后引来“监察院”和岛内法界的强烈批评。其实,1979年台湾军方已知道林毅夫“叛逃”,但为了不动摇军心,只列为“失踪人口”,直到林毅夫2002年申请回台奔父丧时,才宣布调查完毕和发布通缉。台监察主管部门批评军方未采用“最有利于行为人之法律”的规定,且多年来未积极寻求解决机制,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权益。
此外,两岸已进入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阶段,“敌对状态”根本就是名存实亡。台湾军方所称“投敌”,实在是不知今昔何昔。在两岸关系已经进入和平发展的新形势下,台湾方面也须与时俱进,摒弃旧思维,让林毅夫早日返台探亲祭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