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外事部门发言人章计平今天(17日)表示,“驻美国堪萨斯办事处长”刘姗姗昨晚还押,并未触及认罪协商。律师的意见是基于法律程序,为达最有利方案,也就是让刘姗姗尽早获释。
刘姗姗因涉外佣合约诈欺案,遭美国联邦调查局( FBI)逮捕,台外事部门表达抗议并要求释放刘姗姗。刘姗姗委任律师于昨晚进行的法院听证会上未要求交保,因此直接还押。
至于刘姗姗接下来是否进行认罪协商?章计平今天上午在记者会中表示,律师不要求交保,刘姗姗还押,并未触及认罪协商。律师的意见是基于法律程序,为达最有利方案,也就是让刘姗姗尽早获释。
章计平说,外事部门项目小组、法律顾问及律师等都在密集会商,委任律师具有刑事方面专长,有41年资历,相信会秉持专业,使刘姗姗尽早获释。
媒体询问,刘姗姗持美国“E1”签证(经济商业事务签证),不是一般外事官员的“A1”、“A2”签证,是否并不适用“豁免权”规定?章计平说,刘姗姗虽持E1签证,但要求美方保障台驻外人员“应享有”的“豁免权”。
章计平并指,刘姗姗委任律师的费用,目前并非由外事部门负担,媒体报道提及诉讼费估计高达数十万美元以上,并非事实,其他后续情况均由律师及项目小组持续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