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美国国务院今天重申,被捕的台当局“驻堪萨斯办事处处长”刘姗姗外事豁免仅适用于公务。不过美国国务院官员私下透露,豁免权恐不适用于这起案件。
美国务院副发言人唐纳(Mark Toner)表示,他不能对进行中的司法案件表示意见,建议向密苏里西区联邦检察署询问。
刘姗姗案是否适用“外事豁免权”?唐纳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刘姗姗的豁免权仅限于许可范围内的行为。
至于美国国务院是否收到来自联邦调查局(FBI)关于此案的信息,唐纳表示,并未接到此种信息。
此外,有美国国务院官员私底下表示,他的理解是,唯一的问题是行使豁免权必须是执行公务相关的行动,他不认为豁免权适用于这起案件。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