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选务主管部门今天决议,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完成联署的被联署人,如其中一人不愿或不能申请登记为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时,不得更换人选,也不得单独申请登记为候选人。
据报道,有民代日前于台民意机构质询时询及,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完成联署的被连署人,如其中一人不愿或不能申请登记成为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时,可否更换人选或单独申请登记?
台选务主管部门今日下午举行会议后表示,依相关规定,依联署方式向台选务主管部门申请登记为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者,应检附完成联署证明书。完成联署的被联署人,既经公告及发给完成联署证明书,申请登记为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时,应检附完成联署证明书,自不得更换人选。
台选务主管部门说,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应备齐台选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表件及保证金,于规定时间内,联名申请登记。未联名申请登记、表件或保证金不合规定或未于规定时间内办理者,不受理。
台选务主管部门表示,依联署方式申请登记为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者,如未联名申请登记或未检附台选务主管部门发给的完成联署证明书时,应不受理。完成联署的被联署人,如其中一人不愿或不能申请登记为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时,应不得单独申请登记为候选人。
台选务主管部门说,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之一于登记截止后到选举投票日前死亡,台选务主管部门应即公告停止选举,并定期重行选举。换言之,若副手候选人死亡,不会停止选举。
不过,台选务主管部门表示,对完成联署后,候选人登记截止前,如副手被联署人死亡应如何处理,现行法规没相关规范,对已完成联署的台湾地区领导人被联署人参政权益的保障,似有不周,将建议台当局内政主管部门纳入修法考量。
此外,台选务主管部门通过第8届民代选举参选人应缴纳保证金20万元(新台币,下同),另通过第8届区域及少数民族民代选举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以台北市为例,第4选举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1808.5万元,居台北市8选区之首;新北市第1选区1784.6万元,则是新北市12 选区中最高。(中国台湾网 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