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特侦组(“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侦办特别费案,发现现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萧万长在李登辉当局“行政院长”任内的特别费支用、核销并无不法事证,今天(21日)予以签结。
据报道,自特侦组成立以来总计已侦结95件特别费案,尚有144件仍在侦办中。根据特侦组资料,这些签结的案件中蓝、绿官员都有,目前仍任职者除萧万长外,还包括“监察院长”王建煊、“考试院铨叙部长”张哲琛;“院长”级官员有前李登辉当局“行政院长”李焕(已故,过世前签结)、郝柏村及前“司法院长”施启扬、林洋港。
报道指出,台“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8日初审通过“会计法第99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将豁免2006年底以前首长、副首长与涉及核销首长特别费的行政人员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若能尽速完成“修法”,则牵涉特别费案的蓝绿首长,都可望解套。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目前“会计法第99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尚未三读通过,一切仍依照现行法令执行,目前尚未侦结的案件约70%到80%前置作业已完成,可望加快结案速度,预计年底能将大部分特别费案件结案。(中国台湾网 吴斌)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