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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族成员涉多项罪名 或难逃发监服刑

时间:2010-11-23 09:11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23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在龙潭购地案和陈敏熏买官案,被台湾“最高法院”判刑有罪定谳,近日将发监执行,但陈水扁、吴淑珍一家人,目前还有多起官司在诉讼中,对扁、珍而言,多一件司官定谳,对刑罚的执行,意义并不大,顶多是多增一点刑期,但对陈水扁家其他人来说,若涉及的洗钱和伪证罪,被判有罪,可能面临被关或社会劳动。

  在陈水扁家弊案中,陈水扁、吴淑珍被控案件最多,二人目前被诉的案件,除了日前遭台湾“最高法院”判刑定谳的龙潭购地案和陈敏熏买官案外,还共犯公务机要费案,一审时,扁、珍双双遭判无期徒刑,二审虽改判20年徒刑,但目前被发回台湾“高院”更审中,未来刑度,仍有待台湾“高院”的判定。

  至于陈水扁涉及侵占“外事零用金”案和“二次金改”案,相继获判无罪,但岛内法界人士表示,侵占外事零用金案因检方起诉证据不足,二审陈水扁获判无罪的机率依然很大,但“二次金改”案中对于台湾地区领导人职权的争议,在台湾“最高法院”采用“实质影响力”见解下,“二次金改”案可望在二审有罪翻盘。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目前正为发监执行而苦,未来的其它官司,对他们而言,因旧法有期徒刑上限,最多只有20年徒刑,其它再定谳的弊案刑度,影响其实并不大。

  但对陈水扁家其他成员而言,官司结果就“差”很大,目前参选高雄市议员的陈致中,除正陷入被司法认定有召妓事实的处境,他和太太黄睿靓因在公务费等扁家四大弊案中,涉及洗钱,目前虽遭发回台湾“高院”更审,若有罪确定,除了刑罚须要执行,还有大笔的并科罚金要缴交,而陈致中另有伪证案,二审被判刑3月,虽上诉台湾“最高法院”之中,但伪证案依法不得易科罚金,不过如果判决在6个月以下,则可声请社会劳动。

  最早在陈水扁家中出事的赵建铭(陈水扁的女婿),他涉及的台开内线交易案历审均遭重刑,目前仍在台湾“高院”更二审中(一审被判6年,更一审加重判7年),未来官司若确定,势必难逃入监服刑的命运,而他另涉伪证罪,刑度只有3个月,但还得看上诉后案情的发展,否则至少也要服社会劳动。(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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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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