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扁家龙潭等弊案定谳,衍生陈水扁、吴淑珍罚金刑及不法所得执行问题,扁家有5亿元(新台币,下同)资产已由检察官声请查扣中,台“最高检”专户另有扁家自瑞士汇回的6亿多元,都可供执行之用,不过唯恐扁案相继判决确定时,扣押额不足以完全执行,检方正慎重考虑声请查扣扁家位在台北市的“一品苑”豪宅。
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委托前“中钢”董事长林文渊代购2户“一品苑”豪宅,林文渊曾开记者会承认替吴淑珍出面与业者洽购,自己也跟进,特侦组曾分案调查林文渊是否涉及洗钱罪,但后来签结本案。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如购屋款是以非法资金购买,不排除由检察官调阅侦查笔录,查阅相关买屋资金是否合法,了解是否也是扁家以贪污所得购置,至于2户“一品苑”是否也会被声请查扣?陈宏达说,“检方会密切注意这件事。”
特侦组在龙潭、机要费、南港展馆、洗钱案二审判刑后,向台湾高等法院审判长邓振球的合议庭声请查扣扁家资产,不过,合议庭认为案件脱手,没有系属关系,未予裁准,特侦组向“最高法院”抗告,已由“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台湾高院更裁。
此外,二次金改案审理期间,特侦组基于确保贪污不法所得财产执行,也向台北地院审判长周占春的合议庭声请查扣扁家资产,不过,周占春判扁家无罪,于今年11月5日宣判同一天驳回这项声请,特侦组也对周占春的裁定向高院抗告。
的事实上,特侦组声请查扣扁家资产,两次列举的都是同一批对象,依照诉讼进度,声请案皆未确定,都在台湾高院审理,由于龙潭等案已经判刑确定,有执行罚金刑及不法所得的急迫性,预计,台湾高院近日将再作出裁定。
特侦组声请项目包括陈水扁名下“宝徕花园广场”2户、“人文首玺”1户、民生寓所1户、台南官田土地、华夏律师事务所;吴淑珍的有彰银定存800万元、吴景茂的彰银定存1800万元、黄芳彦西装口袋的珠宝1亿元;陈致中有彰银与玉山银定存1030万、36档股票;黄睿靓的有兆丰银及鹿港信合社定存1080万,检方一度估出总值约5亿元。
陈宏达指出,声请查扣资产是为防止被告在案件未确定前脱产,如同对被告交保的意义在防止脱逃一样。他说,龙潭、买官、洗钱案已判刑确定,“检察官已取得执行名义”,如果裁定迟未出炉,检察官也可以选择执行几乎全数汇回的“海角七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