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哲男司法黄牛案高院更一审轻判,合议庭法官更爆“出走”、请辞,社会震惊,许多批评指向高院合议庭审判长曾德水。他2日出面自清:“我并非强悍,也无法主导一切”。
外界连日来质疑陈哲男案更一审轻判是曾德水强势主导评议过程及量刑过轻的结果。曾德水说,该案件依法确实评议,“一人一票,票票等值”,法官有独立判断权力,庭长无法主导评议结果,请各界相信司法,毋捕风捉影,质疑司法公正。
他举例,去年有一件影响资产数百亿元(新台币,下同)的瞩目案件,当时他采少数说,但最后尊重多数决为判决结果。另外,今年一件教授与女学生纠纷,他也尊重两位女法官的多数决。
曾德水说,他的开庭态度一向是,法庭内应遵守秩序,“你敬我一分,我敬你三分”。遇有不尽职的律师或刁顽的被告,因他嫉恶如仇,会直接指正律师及被告错误,请律师认真阅卷及撰写书状,以维护当事人权益;或坦然面对法律,早日结案,减少司法资源浪费。曾有证人称赞他“了解复杂案情,认真听讼,态度和蔼”。
至于报导称:曾有当事人在开庭时自称是“二二八事件受难者遗族”,被曾德水讥讽,他还有其它失言情况。曾德水强调与事实有最大的出入。曾德水说,指他讥讽“二二八事件”受难者遗族,是某些深绿色彩法官不满他对此事件采宽大处理的看法,撷取部分开庭内容,提供外界不完整、不确实讯息,以讹传讹。
他说,两、三年前该案开庭,被告答辩表示他是“二二八事件”受难者家属,他顺势进行法治机会教育,告诉被告该事件是历史悲剧,受难者如为台湾民主运动而遇难,我们十分敬重。如为借机滋事危害治安而死亡,就不值得同意。”
曾德水说,他要教导该位被告正确的“行为自负”法律常识,不能因该事件遗族身分而享有特权。其它有关他失言的报导,曾德水表示已不复记忆,恐纯属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