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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停止执行死刑4年后 纵火犯锺德树或第1个遭枪决

时间:2010-03-29 14:58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3月29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3年多前被批准死刑执行令,却枪下留人的纵火犯锺德树,在声请台湾“大法官”解释遭程序驳回后,可能成为台当局“法务部”回复执行死刑第一人。台新任“法务部长”曾勇夫上午表示,依“法务部”审查死刑案件执行要点规定,还有台当局“检察司”、“参事室”及最后的“审查小组”要走,强调一切依法行政。

  57岁的锺德树,目前收容在台北看守所已近9年,其中关在死囚舍房等死逾6年。理着光头、身形较当年被捕时更丰腴的他谈起当年所犯错事表示,如有机会,愿向无辜的死者家属表达歉意,尤其他当时并未注意到仍有学生待在教室,事后才得知有学生因此死亡,至今他仍难以相信。

  2001年4月2日,锺德树到桃园佳育心算班纵火,造成学生3死18伤,2003年8月被判死刑定谳。2006年11月30日,台当局前“法务部长”施茂林批准锺德树执行令,但在卷内附上“审核死刑案件执行实施要点”,让律师可以声请阅卷,并声请“大法官”释“宪”。创下台湾“司法”史上被批准死刑执行令,迄今仍未伏法的纪录。

  据报道,锺德树当初因向心算班老师讨债没结果,忿而到心算班纵火,谈起这段往事,他心中仍不免怨恨;锺德树透露,犯案前曾到桃园埔子派出所询问警员“怎么样才可以拿回我的钱”,但警方告诉他无凭无据恐怕难以追讨。他一气之下才买汽油去纵火,没想到,一时的冲动,伤害了二十几个家庭。(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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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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