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5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日前二度提出羁押抗告,台湾“最高法院”在上午经过法官的合议庭评议后,予以驳回。
今年9月24日,陈水扁遭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延押后随即向台湾“最高法院”提抗告,“最高法院”撤销延押裁定。“高等法院”10月9日凌晨裁定继续羁押陈水扁。
台湾“最高法院”认同邓振球法官的羁押理由,认为陈水扁确有逃亡之虞,加上所犯都为重罪,所以予以驳回,由于这次抗告遭到“最高法院”驳回,所以陈水扁至少要在台北看守所待到12月25日的羁押期满。(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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