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及其家族的弊案侦办又有新动作,在境外资金尚无追回希望的情况下,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决定先查扣扁家在台湾的资产逾5亿元(新台币,下同),这一举动又牵动岛内社会对扁家弊案的评说。岛内媒体质疑,扁珍贪污案进入二审才查扣资产,其间给扁家留下多少转移资产的时间?
查扣扁家资产逾5亿
11月4日,岛内媒体报道,台特侦组10月底发函银行、券商及地政管理单位,要求将扁家资产暂行冻结。有银行当天致电特侦组,询问能否通知陈致中,特侦组表示强制处分会通知当事人。
特侦组此次查扣的扁家财产包括陈水扁名下的人文首玺(公寓)、民生寓所、华夏律师事务所等不动产,及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的定期存款和股票,初估逾5亿元。被查扣的资金及不动产暂时无法交易、移转,但不动产仍可使用、出租,账户利息也不受影响。
但陈水扁领取卸任礼遇工资的台湾银行龙山分行账户,吴淑珍、陈致中的活期存款账户都未查扣,扁珍先前交付信托的财产也未予扣押。
特侦组解释,扁珍贪污案一审认定贪污金额逾5亿元,如判决确定,必须追缴没收,还要交8亿元罚金。因担心将来无法追缴扁赃款及罚金,也避免扁家人选择服劳役抵交罚金,所以决定先查扣扁家资产。
媒体质疑动作太迟
台媒体载文分析,从去年8月扁家惊爆海外洗钱到扁珍贪污案已进入二审的当下,期间有长长的14个月,这期间扁家能进行多少资产转移躲避查扣,办案部门应该能想得到。况且,侦办重大犯罪,合理怀疑资产为不法所得即可随时查扣,特侦组认定扁家涉贪5亿元并起诉求刑快一年,才执行追缴赃款的办案手段,似嫌太晚。
媒体指出,扁家涉案贪污、洗钱两项重罪,贪污治罪条例第10条有犯罪所得酌量扣押的规定,“洗钱防制条例”第9条还特别规定检察官于侦查中即可对相关账户申请冻结,既然有条有款,特侦组为何长时间没有作为?
此前特侦组扁案放水的议论时有传出。10月,国民党籍“立委”邱毅冻结特侦组下年度预算1/4的提案被通过,提案意有所指地称特侦组侦办重大犯罪案件成效不彰,涉嫌怠惰与渎职,已破坏当局威信与司法公信力,未来特侦组若要解冻预算,“检察总长”陈聪明要前往“立法院”报告说明。
涉案者只感伤没反省
台“监察院”3日召开公务机要费弹劾案件审查会,通过弹劾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等5人。
在扁案中一审被判13年的马永成近日打破沉默,他对媒体表示“阿扁让钱汇到海外,又没办法要求吴淑珍把钱汇回来,让钱在海外转来转去,是两大败笔”。
马永成曾是台湾风光一时的学运领袖,20出头任陈水扁助理,跟着陈水扁一路蹿升而成为政治新贵,是陈水扁8年里操纵政商的白手套之一,当时要见陈水扁必须先通过马永成。《联合报》3日社论指出,现在,在马永成眼中,陈水扁的恶行仍然不是滥权敛财,而是“应该把钱藏好却没藏好”,换言之,只要把钱藏得够好,没被发现,扁家贪不贪、违不违法根本无所谓。此外,马永成暗指扁是被珍所害。其实,扁家整个贪腐的源头及中枢皆在陈水扁,吴淑珍及陈致中等,只是扁所聚敛赃款的“管理人”而已。
台媒体指出,陈水扁和马永成都是打着改革、进步的大旗崛起,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沉沦更让人痛心。马永成现在只是自述从云端跌落的悲凉,还没有反省当年谁把陈水扁塑造成台湾的民主救星?又是谁从旁帮他聚敛、滥权、遮掩?当年自己的理想还在不在?对他而言,政治难道只是一场没有价值信念的权力游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