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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门“修法” 拒绝停车接受酒测或罚9万

时间:2008-07-10 00:01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10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防制酒后驾车违规,台当局“交通部”今天表示,日前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若驾驶汽车行经警察酒测处,不依指示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将比照拒绝接受酒测的罚则,处以9万元(新台币,下同)高额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

  另外,由于台湾地区“刑法”已将酒后驾车违规罚金提高上限至15万元,为原规定的1.5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这次也修正酒精浓度超过标准的罚锾上限,由6万元提高为9万元,下限仍为1.5万元。

  至于酒测标准由0.25提高为0.15,由于台当局“交通部”和“内政部警政署”对于应采阶段性提高酒测标准或一次到位仍有不同意见,并未列入这次“修法”。

  该修正草案将报台当局“行政院”转台湾“立法院”审议,待三读通过后开始施行。(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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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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