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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台酒后驾车罚款新标准 最高罚6万

2008年06月02日 06:2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1日消息 台湾交通主管部门已完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表”草案,将酒后驾车行政罚款从现行1.5万元(新台币,下同)到5.2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到6万元。台当局“交通部路政司”表示,这项措施最快7月上路。台湾现在正值油价带动物价飙涨,酒后开车今后也将付出更高代价。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交通部”在3月初召开相关会议,基于社会对“酒驾零容忍”已有共识,加上去年底修订通过的相关“法规”,对“酒后肇事”、“酒测值超过0.55”两项违规的罚款上限已达15万元,现行罚款标准与此不成比例,因此修订酒驾罚款。

  台当局“交通部路政司”表示,裁罚基准表将配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相关修订条文,由台当局“交通部法规会”、“部务会”通过,再会衔台当局“内政部”共同发布实施,最快7月开始施行。

  据台媒了解,依照这项裁罚基准表,未来一般酒后违规,罚款从1.8万元起跳,比现行1.5万元多了3000元。酒精检测值0.4及未满0.55的,摩托车及大、小型车罚款各至少为3.5万元、4.05万元、4.45万元,比现行增加5000元到7000元;酒测值在0.55以上者,各罚4.95万元、5.25万百元、6万元,增加3000元到7500元。 (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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