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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备役中将看“军审法”修正:以后部队更没法管了

2013年08月07日 10:11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这次部队出事(指洪仲丘案),民众游行抗议,有很多压力,‘军审法’不得不修。”对于此次“军审法”修正,台当局前“国防部参谋本部”中将执行官邓定秩接受导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理解。

  身为“中华战略学会国防专案研究组”召集人,邓定秩表示扬弃军事审判,将军人犯罪交由普通法院审理是欧美主流做法,在台湾也被视为大势所趋的改革方向。因为从专业和人权角度,普通法院审理军人犯案,由检察体系进行侦查,对军人的权益更有保障,比较不会在长官压力下扭曲办案,避免屈打成招的弊病。“对于军中兄弟来说,这当然算是好事情。而对台湾处于困境中的募兵制来说,强化军中人权,也有利于提升年轻人从军的积极性。”

  但邓定秩强调,军审制度在台军执行多年,“一旦改革,影响很大,像这样仓促修法硬推,影响不得了,特别是对日常的训练、战备”。

  他介绍说,军事审判和军法、军令密不可分,在部队内部有着特殊的地位和意义。和普通司法程序相比,军审最大的特点就是速审速决,强调效率。如果没有军法,犯事只剩行政惩处,军法势必出现更多争议和服从危机,以后部队更没法管了。“你想想,如果出点纠纷,士兵和长官就忙着跑法院,那训练和战备还怎么完成?”

  此外,军方采用一般司法程序还会有缓不济急问题。邓定秩指出,岛内一般案件审理时间在3-5年之间,长的甚至会拖过10年,而台湾军人的服役时间越来越短,目前义务役只剩4个月,“没了军审,以后很可能一件小官司打到大家都退伍还没完,事情要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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