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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拍板”确定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

2013年12月16日 08:03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当局15日“拍板”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拟成立倡导项目小组。

  “行政院长”江宜桦当天率各“部会”负责人,向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报告“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修正内容,重点包括法规松绑、长期效益等。

  马英九表示完全支持该规划方案,希望按照既定时程,在12月底前由“行政院会”通过。他责成成立“倡导项目小组”,在完成相关法案修正前,务必要针对台湾各界做通盘完整的沟通倡导。

  据悉,“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草案将于今年底送“立法院”,希望明年第一会期通过。

  此次规划中,示范创新重点除原有智慧物流、国际健康、农业加值,新增金融服务与教育创新,期望吸引新产业、专业人士进驻。

  示范区的区位除已划设的自由贸易港区“6海1空”及屏东农业生技园区,民间企业及地方政府也可申设。

  该规划推动的策略重点,首先是“促进人员、商品与资金自由流动”,主要是放宽或扩大外籍专业或商务人士来台工作或居留相关规定,也松绑大陆人士来台商务活动或居留限制。但人力不涉及蓝领外劳。

  其次是“开放市场接轨国际”,包含放宽外籍白领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的限制,得以委任或承揽型态提供服务,松绑会计师、律师及建筑师在专业服务上的组织型态投资限制,个人及法人都可来台设法人组织。

  再者是“因应国际租税竞争”,境外货主,包含大陆及港澳在示范区内从事货物储存或简易加工,外销货物金额100%,内销10%免征营所税;鼓励外籍专业人士来台工作,外籍专业人士免申报最低税负制的境外来源所得,且前3年薪资以半数课税。

  其他还包括推动跨境产业合作、提供便捷土地取得、建置优质营运环境、并行双轨示范机制等内容。(记者 叶小刚 董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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