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2日电 台湾“立法院经济及能源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渔业法”修正案,决定开放娱乐渔业,包括载客登岛屿、礁岩从事休闲钓鱼活动,以推动台湾海洋观光产业。
据“中央社”报道,岛内现行条文规定,娱乐渔业仅限于“在水上”采捕水产动植物或观光。国民党“立委”丁守中等提案表示,有效利用海洋资源、发展娱乐渔业为世界潮流趋势;台湾四面环海却禁止民众登岛礁休闲钓鱼不合理,现行规范有必要检讨、修正。
全案由“立法院经济及能源委员会”讨论后初审通过。修正后的条文规定,民众可搭乘供娱乐为目的的渔船,除在水上外,也可登岛屿、礁岩采捕水产动植物或观光。
丁守中表示,当局开放海钓活动后,从事海钓休闲人口日益增多;盼相关条文修正,能对发展台湾海洋观光、推展优良休闲活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