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会见台湾和平统一团体联合参访团并发表重要讲话。
厦门市台湾学会秘书长曾建丰日前在香港中评社发表评论说,习近平首次集中阐述我们实现和平统一的一系列政策主张,明确指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我们认为,这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对此,台湾岛内主要政党国民党、民进党异口同声表示:“不接受”、“不认同”。由此可见,两岸对“一国两制”方针存在着重大的认知分歧与理解误差。因此,台湾方面很有必要重新认识“一国两制”方针,并与大陆共同探索“一国两制”的台湾模式。
一、实践证明,“一国两制”方针具有高度科学性与灵活性
“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为解决祖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问题以及在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中国主权的问题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内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整个国家的主体,同时允许台湾、香港、澳门保留资本主义制度。该构想于1983年6月由邓小平首次提出。其基本内容包括:1、“一个中国”,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2、“两制并存”,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3、“高度自治”,即统一后,台湾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4、“和平谈判”,即两岸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一国两制”方针,既有利于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又充分考虑到台湾、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该方针提出后,首先被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相继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此后香港、澳门继续保持繁荣、稳定与发展。“一国两制”在香港和澳门的成功实践,一方面证明了它的科学性与生命力,一方面也有助于台湾同胞具体地了解“一国两制”的实际内涵,对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具有积极的示范与影响作用。
2014年9月26日,习近平在北京接见台湾统派团体联合参访团时,重申我们实现和平统一的一系列政策主张。习近平同时强调:台湾的前途系于国家统一,台湾同胞的福祉离不开中华民族的强盛。我们所追求的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我们理解台湾同胞因特殊历史遭遇和不同社会环境而形成的心态,尊重台湾同胞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愿意用真诚、善意、亲情拉近两岸同胞的心理距离。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这表明:我们不但要在制度安排上,对和平统一后的两岸政治、经济、社会关系等作出顶层设计,而且更重视台湾同胞心理感受,更重视两岸同胞心灵的相融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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