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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判决加剧岛内分裂 舆论哀叹“司法已死”

2017年04月11日 08:57:43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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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3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318占领立法院”案宣判“太阳花学运”头目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无罪后,台北地方法昨天又就“323攻占行政院”案做出判决,认定“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总召集人魏扬等10人被控煽惑犯罪部分无罪,而对于妨害公务的指控法官则轻判陈建斌等11人3到5个月的刑期,且均得易科罚金(即允许以罚金替代自由刑执行——编者注)。如此轻的判决出炉,令岛内舆论哗然,“司法已死”的哀叹不绝于耳。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0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就2014年“太阳花学运”期间发生的“323攻占行政院”案,针对涉案的魏扬等21人涉嫌煽惑犯罪、妨害公务、公物毁损、侵入住居等罪进行判决。法院认为,魏扬等人当时因为“反服贸”而发表个人情绪激动的言论、呼口号激励士气,主观上难以辨别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因此判定无罪;王晟亦、郭修豪等人虽从“行政院”拿走4个浓烟逃生袋,涉嫌窃盗,但因没有据为己有的不法意图,因此被判无罪。陈建斌、黄国扬等11人涉妨害公务、损坏公物等罪成立,分别被轻判3到5个月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罚金。法院同时决议,全案仍可上诉。

  2014年3月“太阳花学运”期间,魏扬与“黑色岛国青年阵线”部分成员以及其他学运社团人员,于3月23日晚上7时左右号召民众在“行政院”攻入“行政院”,并在正门前广场进行静坐抗议。还有大批民众与学生借机闯进“行政院”政务委员陈希舜办公室及“行政院”电器室,与警员发生拉扯。直到3月24日凌晨,警方出动镇暴水车展开强制驱离行动,才将“行政院”周边道路清空。事后,台北地检署以煽惑犯罪、妨害公务、公物毁损、侵入住居等罪,共起诉了132人。去年民进党当局上台后,“行政院长”林全率先宣布对此进行撤告,但仍有21人因涉犯妨害公务罪,属公诉罪无法撤销,由法院继续审理。

  聆听宣判后,涉案人魏扬声称,肯定法官对于煽惑他人犯罪的无罪判决,但对其余因妨害公务等罪被判刑的伙伴感到很遗憾,希望司法延续此前对相关人员攻占“立法院”的无罪判决,对整场“323事件”做出全体无罪的判决。

  台“行政院”称,对法院判决表示尊重。当初起诉此案的台北地检署10日表示,尚未收到该案判决书,待收到法院判决后再研议是否提出上诉。前“行政院”副秘书长萧家淇则表示,已很久没关注相关消息,对判决并无意见。

  2014年3月,岛内青年学生以“反服贸”为由发起抗争活动,被称为“太阳花学运”。运动期间衍生出“318占领立法院”“323攻占行政院”以及“411路过中正一分局”等三起案件。去年12月30日,台北地院已对“411路过中正一分局”案做出判决,认定台大学生洪崇晏等4人犯妨害公务罪、侮辱公务员罪分别处以30天到80天拘役。随后涉案人员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在台“高等法院”审理中。今年3月31日,台北地院就“318占领立法院”案宣判,以“公民不服从”等概念宣判被控涉妨害公务等罪案的现任“立法委员”黄国昌、学运头目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全部无罪。

  此次判决结果再度引发蓝绿论战。“时代力量”主席黄国昌表示,肯定台北地方法院对魏扬等人的无罪判决,但对部分被告为有罪判决“难以理解、非常遗憾”,认为“应全面获无罪”。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李俊俋表示,尊重司法判决。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王育敏表示,法院对于这种公民运动的判决,采取比较宽容的标准,但是这样宽容的标准对于台湾社会秩序的维护,是不是一个正面的事情,有待观察。若都已涉及妨害公务,但是以轻罪的方式处理,不知道未来警方在维护社会秩序上,应该要采取何种底线。亲民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陈怡洁表示,之前攻占“立法院”因为法院引用“公民不服从”概念判无罪已经引起争议,现在同样攻占“行政院”,有人有罪、有人无罪,标准不一,民众无所适从,难道带头有名的可以无罪,比较不知道何名何姓的就判有罪?司法要以法论法,以昭公信。

  岛内媒体注意到,“318判决”引用的“公民不服从”在“323宣判”的新闻稿中完全找不到,显见台北地院对判决可能引发的民意反弹“已有预见”。有岛内网民激愤表示,“不晓得攻占法院有罪没”,相关判决是为“闹官有理、造反无罪”大开恶例之门,以后恐将“天下大乱”。

  台湾资深媒体人高源流表示,“太阳花”判决已经在台湾造成很大的不安,法院的最大价值是在于平息纷争、建立社会秩序,如果法院的判决无法维持社会安稳,无法彰显社会共同认可的价值,那么此判决没有意义,检方应该勇于上诉。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魏允平 环球时特约记者 李名山】

[责任编辑: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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