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反服贸”团体于2014年闯入台“行政院”,打破建筑物玻璃爬窗进入。(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海外网4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太阳花学运”之“323攻占‘行政院’”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0日)审结。21名被告中,“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总召集人魏扬等10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等罪部分均无罪,全案可上诉。其余包括陈建斌、黄国扬等11名被告,涉犯妨害公务、损坏公物等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个月到5个月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罚金。
2014年3月间因台“立法院”审查“服贸条例”争议引爆的“318太阳花学运”,共衍生出“318占领‘立法院’”、“323攻占‘行政院’”、“411路过中正一分局”3起案件,一审法院已对“318占领‘立法院’”案、“411路过中正一分局”案做出判决。“323攻占‘行政院’”案中,“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总召集人魏扬等21人被控涉犯妨害公务等罪。
“323攻占‘行政院’”案源于魏扬与“黑岛青阵线”部分成员,伙同其他占领台“立法院”的“学运”社团人员,于2014年3月23日晚上7时左右,号召民众在台“行政院”周边拒马上铺起棉被,爬入“行政院”,并在正门前广场进行静坐抗议等行为。此外,也有大批民众与学生,闯进台“行政院”政务委员陈希舜办公室与电器室,当时在场人士与警察发生拉扯等状况。台警方于3月24日凌晨起,展开强制驱离行动,并沿街广播要抗议群众离开、开动镇暴水车,以水柱驱离抗议民众,在清晨5、6时将“行政院”周边道路清空。
台北地方法院10日宣判,对于魏扬、陈廷豪、许立、江昺仑、林建兴、许顺治、刘敬文、柯廷喻等8名被告,涉犯煽惑他人犯罪部分,均判无罪。吴浚彦被控妨害公务,以及王晟亦、郭修豪涉犯加重窃盗罪部分,均无罪。
有罪判决部分,陈建斌、黄国阳、陈威丞、谢升佑、许哲榕、吴崇道、刘建明、林唐聿等8人触犯妨害公务罪;黄茂吉、许顺治与李冠伶等3人涉犯损坏公物罪。
综合上述,魏扬等10人获判无罪,陈建斌等11人被判有罪;其中,许顺治在损坏公物罪部分被判有罪,但在煽惑他人犯罪部分,则是无罪。另,本案侵入建筑物罪部分,除了1名梅姓被告死亡,有86名被告;不过,台“行政院”撤回告诉,均为不受理判决。
此前,台湾318“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案,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审结,合议庭首度援引“公民不服从”概念,将被诉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罪名的“立委”黄国昌等22人判决无罪。对此,台媒直斥民进党开启了“闹官有理造反无罪”的方便之门,认为“太阳花”被判无罪,恐让台湾社会更加对立动荡。民调显示,有高达4成的台湾民众不认同北院的无罪判决,仅28.7%表示认同。台湾法界人士对法官判决所持理由,更直斥“荒谬、可笑”,批评此举如同是“法官造法”。
下一页:台湾千人上街要求罢免反服贸学运始作俑者黄国昌
[责任编辑: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