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智贤。(台湾《中时电子报》资料图)
中国台湾网4月1日讯 台北地院合议庭昨天(3月31日)对“太阳花学运”被告“立委”黄国昌等22人作出一审无罪判决,无罪理由主要是被告们辩解发动运动,是行使“不服从”以及抵抗权。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岛内作家、名嘴黄智贤今天(1日)批判,台北地院判“太阳花”无罪是人类史上最假掰、无法无天的判决,其判决理由简直是“太阳花”的公关宣传单。
黄智贤表示,台北地院审判长许泰诚、陪席法官张少威、受命法官文家倩已变成“太阳花”的粉丝,把“太阳花”的教条当作无上真理,宣判了法律死刑。她说,法官用在办公室自制剪贴、荒谬不通的七条“不服从”教条,宣判“太阳花”无罪,自己想象拼凑的“不服从”神话,强暴台湾的法律,让所有民主原则和法治精神一夜崩解。法官显然知识不足,不知道“不服从”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和平非暴力。
黄智贤说,两岸服贸协议不是对人权的压迫,更不是独裁恐怖统治,只是两岸的自由贸易协定,而“反服贸”,是一部分人“反中仇中”,和对“台独”的渴望,法官把“太阳花”当成“不服从”羞辱了民主。法官认定两岸服贸协议对台湾影响重大,而且是不好的,所以“太阳花”有道德正当性。法官的判决文把“太阳花”已吹捧到超越一切人类法律,必须被膜拜的地步!法官竟公然以审判权介入“立法权”,公然违法。
她痛批,人民的选票、“立法院”通过的法律,在法官眼里不敌一个屁!法官说服贸协议对台湾不好,是根据哪一条事实认定?那如果几年后真相浮现,证明失去服贸协议,是台湾的重大损失,那谁来还台湾公道?法官要不要自己判自己的刑?法官可以不喜欢任何一个政策,但法官什么时候伟大到可以不根据法律审判,而根据自己喜不喜欢一个政策来判决?
她说,法官认为警察保护“立法院”,阻止“太阳花”而受伤是活该。因为面对这些凶残暴力的“不服从”的人,警察必须服从。法官对“太阳花”之呵护疼惜爱怜,已到人间仙境的地步了!
黄智贤说,这项判决使台湾的民主从此不是数人头,而是比拳头。选票不再重要,“立法院”表决和民主程序,都不再算数。“太阳花”肆虐“立法院”24天,少数人达成了他们的政治目的。肉弱强食,多数的、遵守游戏规则的人民,不敌法西斯的恶棍;多数的、和平的民主的羊,必须服从少数的、暴力的法西斯的狼!(中国台湾网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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