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在台立法机构党团10日正式提出有关立法机构改革相关修法,增设警察队协助维持议事进行。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赖士葆说,希望修法越快通过越好。
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日前在国民党中常会发表立法机构三大改革方向,包括议事效率化、协商透明化、“议长”中立化。国民党中央随后要求所有党籍“立法委员”签具立法机构改革切结书,全力支持三大改革方向。
国民党团10日正式提出立法机构改革相关修法。有关“议长”中立化部分,国民党提议修正“立法院组织法”,在立法机构下增设警察队,规模与现在的总务处警卫队伍相同,但执掌包括“承院会或委员会主席之命,协助维持议事之进行”。此外,修法也要求立法机构负责人“严守”公平中立原则,必要时得指挥立法机构警察排除议事干扰。
此外,国民党团也提出“立法委员行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立法委员”问政若涉辱骂、或有占据主席台等行为且情节重大,会议主席得要求立法机构警察排除。
“立委”杯葛议案、发生肢体冲突时,立法机构的麦克风往往“受害最深”。国民党团也提案增订“立委”若因破坏公物或造成公帑负担者,应由立法机构开具相关单据,自该委员岁费、公费扣抵,以负赔偿责任。
赖士葆10日傍晚受访表示,希望借由修法落实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提出的立法机构改革方案,“越快完成越好”。立法机构负责人应该要有警察权,毕竟全世界都有类似的设计。否则会议遭不断杯葛,要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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