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主席朱立伦等人被控“搓圆仔汤条款”(设法让有关候选人放弃参选),6日获不起诉。台北地检署今天表示,已依职权送台湾“高检署”再议,将分案审核。
全案缘于台“立法委员”陈亭妃、周倪安等人告发朱立伦、国民党秘书长李四川,涉嫌违反“选罢法”的“搓圆仔汤”条款。特侦组10月8日分案侦办,11月3日发交台北地检署共同侦办,检方6日将全案侦结,处分不起诉,办案不到一个月。
特侦组调查期间,密集传唤告发人陈亭妃、周倪安、被告朱立伦、李四川以及证人洪秀柱、叶匡时、洪的随扈林钖恩、林钖恩友人王锦芬、陈亭妃所指关键录音2证人、洪办的乔正及张亚中等人后,陆续厘清支票3000万元(新台币,下同)政治献金、5亿元“换柱”传言、没有朱洪会谈录音带。
同时也认定,朱立伦及李四川并不构成“搓圆仔汤条款”的恶意妨害选举,以及有以金钱或利益为对价,要求洪秀柱放弃“大选”,因此认定2人罪证不足。
台北地检署指出,由于本案符合依职权送再议案件,因此已整卷及发文,向台湾“高检署”声请再议,“高检署”则指出,收案后,将依法分案交由检察官审核,再决定驳回或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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