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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管理制度允米酒没米 "立委"斥"财政部"黑心帮凶

2013年10月31日 08: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近日有“立委”指出,台当局“财政部”早在2008年即查获大统酒品违规,却怠惰纵放;岛内烟酒管理制度允许乙醇加香料的调和酒,致使“米酒没有米”仍然合法可卖。“立委”痛批“财政部”管理松散,是大统帮凶。对此,“财政部”方面作出说明,称“财政部”主要查核酒类卫生标准,乙醇加香料若标示为米酒,只能处罚“标示不实”。

  据报道,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指出,“财政部”会同地方政府查核酒品,2008、2010及2012年都曾查获大统酒品酒精浓度不足,却只处罚款。如果当时送给“卫生署”、“经济部”进一步查验成份,不会让大统“黑心”这么久。而岛内现行烟酒管理制度允许乙醇加香料,也是说,米酒不含米,还是可以卖。为此,他痛批“财政部”怠惰纵放,管理松散。

  对此,“财政部”相关部门则作出说明,财政部查验酒品中,酒醇、二氧化硫、叶黄素、添加物等项目,只要在规定标准以内即符合酒类卫生标准。若要标示为米酒,依岛内相关标准,需符合米发酵且含量50%以上条件,否则就只是“标示不实”。(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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