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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统酒厂产品涉标示不实 遭罚550万新台币

2013年10月28日 14:1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彰化县府财政处追查大统关系企业大联制酒厂产品,11品项都以食用酒精配制,标示不实,开罚新台币550万元,并要求下架回收。(台媒图)

  中国台湾网10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彰化县府财政处追查大统关系企业大联制酒厂产品,11品项都以食用酒精配制,标示不实开罚新台币550万元,并要求下架回收。

  大统长基食品公司关系企业大联制酒公司,被爆料生产的大统料理米酒等酒品疑有问题,彰化县府财政处漏夜取样,并到门市部将所有产品取样送验。

  彰化县府财政处长詹明叡今天表示,大联公司所生产的12款酒品,有11款项都是用食用酒精调制而成,涉及标示不实,依违反烟酒管理规定开罚,并要求厂商在收到裁处书后15日内,完成违规酒品全面下架。(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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