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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对台湾金融业利多于弊

2013年06月23日 10: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两岸服务贸易协议21日完成签署,对台湾金融业而言,利多于弊,尤其是有实际让利的证券业及银行业。

  根据两岸第1次两岸证券期货监理合作平台与第3次两岸银行监理合作平台的承诺,两岸服贸协议在银行业部分,大陆同意替台资银行量身打造,允许台资银行在当地申请设立省区异地支行,也就是可以跨市设立支行,让台资银行加速拓展据点。

  外界预料,已经获得台当局“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但仍在大陆银行监理委员会审查的台资银行据点申请案,包括第一银行、国泰世华银行、土地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华南银行提出的第2家分行,以及永丰银行的南京子行、台北富邦银行参股华一银等13个案件,将陆续获得批准。

  台湾则取消陆银来台设立分支机构及参股投资的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条件,并放宽参股比率,未来单一陆银投资台湾上市(柜)银行、金控公司的持股比率将从目前的5%提高至10%,参股投资金控公司子银行的持股比率可达20%。换句话说,陆资将有机会入主台湾的金融机构,取得董事席次。

  在证券业的部分,大陆同意台资证券公司在上海、福建及深圳各新设1家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台资券商最高持股可达51%,且放宽台资证券机构投资大陆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比率可达50%以上,条件都优于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就是台资金融业进入大陆市场的条件优于外资。

  法人认为,两岸服贸协议签署后,扩大了台湾金融业在大陆发展的空间,台湾也因此放宽陆资银行进入台湾市场,整体来说,对台湾金融业仍是利大于弊。

  永丰金投顾表示,“金银三会”对陆银参股台资银行上限放宽,一旦陆银来台受到OECD限制解禁,将有13家陆银可来台设点或参股二选一,届时是否参股台资银行将再度成为台湾金融界话题。

  在两岸服贸协议签订后,市场现在已经开始揣测“金银四会”可能开放的项目,除了解除台资银行登陆的OECD限制外,包括台资银行承作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参股陆银上限、登陆投资总额上限、申请大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QFII)额度及将海西特区列为对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创新区域,都是可能的重点。(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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