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22日消息 针对两岸两会(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昨天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台湾《经济日报》今天刊发社论指出,经过两年多的协商,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终于在昨天完成洽签。总体而言,这是两岸自2008年开始推动经贸正常化及自由化最具指针性的协议。固然各界褒贬不一,但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开启两岸在传统制造业之外,台商进入大陆内需巿场的关键,确实对台湾具有实质效益。
社论指出,本次协议共分为文本及开放承诺、服务提供者定义二个附件。先看各界高度关切的市场开放,归纳双方承诺内容,在世贸组织(WTO)的12大分类、155项行业的分类下,大陆承诺开放了80项,全部属于“超WTO”项目,且其中的52项更高或等于香港在CEPA的待遇。至于台湾开放内容,共承诺64项,其中有45项等于或低于台湾WTO承诺,而超出WTO承诺的19项中,都是台湾虽然未纳入WTO承诺,却实际上早已对外资开放的项目。
这些数字,可以归纳为“台湾业者在大陆享有超外资待遇;陆资来台最多等同外资”的结果。若以双方藉由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争取优惠待遇的初衷来看,台湾可谓达成任务,而大陆也获得扩大陆资来台的广度及深度,无疑是双赢的局面。
这个开放程度,外界或认为大陆放得不够,或担忧对台经济有冲击。平心而论,虽然限制仍多,但台商在大陆享有众多超外资待遇,意味着能较日、韩、新加坡甚至欧美等其它竞争对手取得先机,加上文化语言优势,将可提供台湾业者少则巩固成果,多则开拓市场的利益。
例如除了已经讨论很多的电子商务、医疗机构外,本次协议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大陆承诺台湾的建筑营造业者,在符合企业资质的前提下,可依规定在大陆参加工程投标。据统计,每年大陆工程采购金额至少人民币1万亿元,但迄今外资能参与的案件屈指可数,欧美商会屡屡表示不满。近年来台湾的营造工程市场也很闷,若能藉此领先各国和地区参与大陆公共工程,其利益显而易见。事实上,未来台商无论是参与工程,还是扩大各项投资,都有许多融资、物流及管理需求,亦可进一步带动周边台资企业的发展基础。
文章最后说,展望未来,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应只是起点;两岸应按照协议第16条的规定,继续扩大开放幅度。(中国台湾网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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