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旺报》报道,台日签署渔业协议后,第2艘台湾渔船被日本海巡船扣押,事件发生在21日清晨7时,台湾屏东琉球籍37.07吨渔船“瑞明发号”依规定缴交新台币120万元后,日方已于21日下午1时46分人船获释。台“渔业署副署长”蔡日耀表示,希望台湾渔民要依规定,不要超限作业。
据报道,根据卫星定位,“瑞明发号”是在北纬23度58分、东经125度19分,距日本石垣岛东方41海里处、台湾暂定执法线外17海里,被日本海巡船扣押在海上,作业范围确已超过“台日渔业协议”的范围,这已经是台、日签署协议后,第2艘台湾渔船遭日方扣留。
台“外交部”发言人高安说,台方那霸办事处、“海巡署”与台湾搜救中心第一时间都有接获通报,也立刻启动相关机制联系与协助,船长坦承所在地点是在八重山群岛以南,在“台日渔业协议”适用海域之外。
蔡日耀吁请台湾渔民要依规定作业,他指出台日签署渔业协议之后,对协议适用水域要依规定执行,在协议适用水域之外,台湾渔民不应超越暂定执法线捕鱼。由于日本国内政治因素,“台日渔业协议”签署后日方在周边水域布置更充裕的执法资源以响应其国内压力,台方虽有保护渔民的职责,但渔民守规定也是确保权益之举,不要心存侥幸。
台“渔业署”指出,在钓鱼岛附近作业的台湾渔船,大多使用延绳钓作业,鱼钩一放下海,就可以长达百公里,再加上鱼钩顺着海流飘,很容易超过执法线以外。琉球区渔会则表示,“瑞明发号”渔船被扣的海域是很好的渔场,属于黑鲔鱼和旗鱼的回游路线,渔民也都知道哪边是界限,渔会希望渔船不要为了捕鱼而捞过界,以免得不偿失。
据悉,日本水产厅官网记载,“瑞明发号”是日本水产厅今年查扣外籍渔船违法作业第12件,是第2件台湾被查扣渔船。事发时该船有包括船长陈瑞明在内共6人。
此前在5月14日凌晨有另一艘设籍高雄的“正昌发2号”台湾渔船也被日本公务船取缔扣押,在缴交担保金和罚金后于14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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