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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修法允许渔船在高风险海域可聘雇佣兵

2013年05月22日 08:54 来源:环球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联合报》报道,菲律宾射杀台湾渔民事件,让台湾渔民安全问题受到重视。台“立法院”21日初审通过“渔业法修正草案”,准许台湾远洋渔船在“高风险”海域捕鱼时,将可聘雇佣兵(武装保全),修正案最快今年6月通过实施。

  据悉,目前台“渔业署”公告的海盗高风险海域,只包括印度洋亚丁湾、西非索马里海域及马六甲海峡,不包括日前出事的菲律宾经济海域;但“立委”丁守中等人也提出附带决议,要求台当局未来把台湾和菲律宾、越南两百海里重迭海域及南海范围,也列入可聘佣兵的高风险海域。

  渔对此,台“渔业署长”沙志一说,渔船未来雇用非台籍武装保全,必须向“渔业署”提出申请,且主要是针对“境外”海域,必须在境外登、离船,人员及持有的枪炮、弹药及刀械不得进入台方两百海里经济海域内。

  沙志一说,两百海里经济海域属“境内”,可仰赖“海巡署”护渔,但远洋渔船跑到国际公海上作业,若遇到海盗,海巡无法前往保护;不少远洋渔船近年都私下聘雇佣兵,当局不如入法管理,让远洋渔船在“境外”合法聘雇武装保全,免于海盗威胁、安心捕鱼。

  台“农委会主委”陈保基表示,两百海里经济海域属“境内”,依照“内政部”的“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不得持有、使用武器,所以未来渔民想要在“境内”聘用台湾人担任武装保全,还要等修法。

  据了解,远洋渔船若聘雇武装保全,一组三人每天要价约600美元,每次雇用至少一个月,得花掉近60万新台币。但是不少台湾渔民说,这跟被海盗勒索的上千万赎金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报道称,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周也初审通过“航业法”修正条文,增订台籍货轮可雇用海外武装保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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