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KTV老板涉嫌强奸14名女生受审

时间:2009-08-12 14:32   来源:浙江在线

  11日,42岁的陈伟军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这个丽水男人是当地两家歌厅的老板,涉嫌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罪。

  跟他一起受审的,还有丽水某中学的学生菲菲(化名)。根据当地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时披露的材料,陈伟军强奸的对象中,有14人均来自这所中学。菲菲涉嫌的案由也是强奸。

  有消息称,此案中的另一个主角,外号为“大兵”的男人,将在今天受审。“大兵”叫何国兵,莲都区碧湖镇上赵村原村委会主任——作为堂舅舅,他曾涉嫌强奸了菲菲。

  这个歌厅老板 

 

  到底干了多少坏事

  陈伟军干的坏事,主要集中在2007年下半年到今年2月13日期间。

  在公诉机关此前的指控中,大致是这样描述的:

  为满足性欲,陈伟军以年幼的初中女学生为目标,以与处女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利用初中女学生年幼、单纯、心智发育不全等特点,以暴力、利诱为手段,在他所开的黑色帕萨特轿车内,以及歌厅、宾馆、地下车库等地,共强奸该中学在读初中女学生14人24次(其中幼女9人16次),强制猥亵妇女9人10次,猥亵儿童10人16次。

  而正是在这一过程中,陈伟军结识了初二学生菲菲。

  他以给钱作诱,指使菲菲带女同学,跟他发生性关系。检方指控,菲菲共帮助陈伟军强奸了4名女同学5次,其中幼女3人3次。

  他为自己辩解:

  她们有些人是自愿的

  作为监护人,菲菲妈妈是惟一一个以旁听者身份进入法庭的。

  她说,11日在法庭上,陈伟军和他的辩护律师极力辩解,说有些受害者是在自愿的前提下,跟他发生性关系的,“那不是强奸”。

  他们说的自愿有两种,有的第一次就是自愿的,有的后面几次是自愿的。按他的说法,如果第一次不是自愿,她们为什么后来还会来?

  做妈妈的想不通

  女儿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

  也正是这次听庭,菲菲妈妈第一次了解到女儿背着她做了那么多不光彩的事。

  事发当天,菲菲原本和女同学冰冰(化名)约好一起回家。但在校门口会合时,冰冰带了一个女同学一起来,恰巧这时陈伟军打电话给冰冰,后来她们3个人就一起过去了。

  最后,就是这个菲菲也不认识的女同学报了警,导致案发。

  菲菲妈妈说,菲菲5岁时她就跟老公离婚外出打工,平时和女儿的交流很少。

  据检方指控,此案中,陈伟军起主要作用,菲菲起辅助作用,分别系主犯和从犯。她知道女儿调皮、贪玩,但她很难理解,女儿为什么要帮陈伟军做这样的事。

  难道是为了钱,还是女儿也被陈伟军侵犯过?关于后者,她11日还特地问过女儿,但菲菲否认了。

  庭审从11日上午9点多开始,一直持续到了下午4点半左右,法庭最终没有当庭宣判。(杭州网 叶建良)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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